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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股權轉讓法律適用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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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股權轉讓法律適用

涉外股權轉讓法律適用有哪些?

一、涉外股權轉讓法律適用民法通則第145條規定,涉外合同的當事人可以選擇處理合同爭議適用的法律,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即在合同衝突法中,當事人可以協議選擇合同應受哪一國家或地區的法律支配,這是當事人意思自治原則在立法中的體現。

股權轉讓律師提示,股權轉讓方與受讓方要清楚《涉外民事關係法律適用法》第四十一條也作出了相應規定,即當事人可以協議選擇合同適用的法律。當事人沒有選擇的,適用履行義務最能體現該合同特徵的一方當事人經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其他與該合同有最密切聯絡的法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糾紛案件法律適用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八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履行的下列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一)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

(二)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合同;

(三)中外合作勘探、開發自然資源合同;

(四)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外商獨資企業股份轉讓合同;

(五)外國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承包經營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設立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的合同;

(六)外國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購買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的非外商投資企業股東的股權的合同;

(七)外國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購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的非外商投資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增資的合同;

(八)外國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購買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的非外商投資企業資產的合同;

(九)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其他合同。

二、在股權轉讓涉外法律關係中,股權轉讓律師提示,股權轉讓交易當事人一定要清楚涉外股權轉讓合同時的法律適用。

1、涉及股份合作制企業糾紛的法律適用

股份合作制企業既不同於有限責任公司,也不是合夥企業,審理該案件的主要依據是企業章程,參照國家體改委《關於發展城市股份合作制企業的指導意見》(1997年8月6日釋出)。

2、涉及企業改制而發生公司糾紛的法律適用

涉及企業改制而發生的公司糾紛分為與企業改制相關的民事糾紛和基於改制後公司法律關係發生的民事糾紛。與企業改制相關的民事糾紛包括企業改制過程中發生的民事糾紛和因企業改制涉及他人民事權益而引發的民事糾紛,該類民事糾紛應當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與企業改制相關的民事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企業完成公司制改造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責任公司、國有獨資公司基於公司法律關係發生的民事糾紛應當適用《公司法》。

3、中外合資、合作企業、外資企業如何適用《公司法》

《公司法》第十八條規定,"外商投資的有限責任公司適用本法,有關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外資企業的法律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據此,中外合資、合作企業、外資企業糾紛應當首先適用《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實施細則》、《外資企業法》,《外資企業法實施細則》。上述法律沒有規定的,應當適用《公司法》。

4、公司章程與《公司法》條款規定不一致時的法律適用原則

公司章程股東之間協議,是公司的組織準則與行為準則,只要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公司章程即具有法定約束力。公司章程與《公司法》條款規定不一致時,應當結合具體案件判定所涉及法條的性質是否屬於強制性規定,凡所涉法條不屬於強制性規定的,即不影響公司章程效力。

好啦,看了之後是不是一下子明白了呢?隨著我國對改革開放的進一步深入和對境外的投資日益增多,由境外交易引起的對外商事糾紛也日益增多,涉外股權轉讓糾紛也呈現主要上升趨勢,涉外股權轉讓糾紛的裁判結果也會對我國在國際上作為東道主的國際形象有一定的影響。好啦,關於涉外股權轉讓的法律適用小編就介紹到這裡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