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公司經營>經營管理>

公司法人與大股東的區別是什麼

經營管理 閱讀(1.39W)

公司創辦以後,自然有關於職位的區分,公司法人是企業組織,法人代表是代表公司法人的自然人,而大股東是是股份制公司的出資人或叫投資人中股票佔比較大的股東,公司法人和股東自然是相互依存的關係,那麼公司法人與大股東的區別是什麼呢?下面我們一起從下文中瞭解一下吧。

公司法人與大股東的區別是什麼

一、公司法人與大股東的區別是什麼

1、法定代表人承擔經營中的責任,股東承擔的是出資的責任。

2、有限責任是指公司一旦經營不利的話,股東只以自己的出資額度為限承擔的責任,超過的部分債務無須再承擔責任,這時通常就是破產。註冊資金100萬隻承擔100萬的責任。

3、有限責任股東不須承擔出資額以外的責任。

二、股東的權利有哪些

1、知情質詢權。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有權查閱、參照公司章程、股東會決議記錄、董事會會決議、監事會會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有權查閱公司章程、股東名冊、公司債券存根、股東大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財務會計報告,對公司的經營提出建議或者質詢,董事、管層人員應當如實向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有限責任公司的監事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不得妨礙監事會或者監事行使職權;有權知悉董事、監事、高階管理人員從公司獲得報酬的情況;股東(大)會有權要求董事、監事、高階管理人員列席股東會議並接受股東的質詢。

2、決策表決權。股東有權參加(或委託代表參加)股東(大)會並根據出資比例或其他約定行使表決權、議事權。《公司法》還賦予對違規決議的請求撤銷權,規定:股東如果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會議召集程式、表決方式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或者決議內容違反公司章程的,股東可以自決議作出之日起60日內,請求人民法院撤銷。

3、選舉權。股東有權選舉和被選舉為董事會成員、監事會成員。

4、收益權。股東有權依照法律、法規、公司章程規定獲取紅利,分取公司終止後的剩餘資產。

5、優先權。股東在公司新增資本或發行新股時在同等條件下有認繳優先權,有限公司股東還享有對其他股東轉讓股權的優先受讓權。

6、提議召集權。全名為臨時股東會的提議召集權,在非股東會的正常召集時間,但是又有特別情況時,為了能夠更大程度的擴大公司利益和實現股東利益,若符合一定條件時,股東可以提議召集臨時股東會。

由上可知,公司法人與大股東的區別在於,公司法人需得承擔本公司在法律上的經營上的責任,而大股東只需出資,無需承擔其他的經營上的責任,與此同時大股東享有關於公司決策上的絕大的投票權利,還有一系列關於公司內部的會議召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