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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股東和法人股東的區別是什麼

經營管理 閱讀(7.78K)
自然人股東和法人股東的區別是什麼
自然人股東和法人股東,在股東的權利義務上並沒有實質性區別。但在權利的行使方式,稅負方面、以及股東的風險方面都有一定的區別。
具體來說,權利行使上,自然人股東是以自己的名義行使權利,而法人股東則需要派出股東代表,憑法人股東的委託授權自然人來行使權利。
在稅務承擔上,自然人股東收到分紅,需由公司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而法人股東收到的分紅,則由法人股東自行繳納所得稅,兩者在稅收比例上、稅收繳納方式上都有所不同。
因此,在風險承擔上來說,儘管股東原則都是有限責任,但公司法規定在一些特殊的情況下,可以突破有限責任的規定,法人股東最終還是由法人承擔責任,自然人股東則將由自然人承擔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條
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