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公司經營>經營管理>

關於母公司合併全資子公司具體流程是什麼

經營管理 閱讀(2.56W)

(一)新設公司辦理開業登記,應提交下列檔案、證件:

關於母公司合併全資子公司具體流程是什麼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和其他開業登記材料;

2、《企業(公司)申請登記委託書》;

3、合併各方簽訂的合併協議和合並各方股東會(或其所有者)同意合併的決議(主要寫明由哪些公司合併以及合併的主要內容);

4、合併各方在報紙上釋出合併公告的憑證;

5、合併各方各自作出的債務清償或債務擔保情況的說明;

6、合併各方的營業執照影印件。

(二)合併解散公司辦理登出登記,應提交下列檔案、證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登出登記申請書》;

2、《企業(公司)申請登記委託書》;

3、合併各方的合併協議;

4、公司股東會同意合併和登出的決議;

5、公司在報紙上釋出三次合併公告的憑證;

6、公司作出的債務清償或債務擔保情況的說明;

7、公司營業執照正副本。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第三十八條 因合併、分立而存續的公司,其登記事項發生變化的,應當申請變更登記;因合併、分立而解散的公司,應當申請登出登記;因合併、分立而新設立的公司,應當申請設立登記。

公司合併、分立的,應當自公告之日起45日後申請登記,提交合並協議和合並、分立決議或者決定以及公司在報紙上登載公司合併、分立公告的有關證明和債務清償或者債務擔保情況的說明。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公司合併、分立必須報經批准的,還應當提交有關批准檔案。

(三)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股東符合法定人數;

2、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3、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5、有公司住所。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的初始出資不得低於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的20%,也不得低於相關法律規定的最低註冊資本。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可以以實物或者貨幣出資。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需要依法辦理相應程式,並有權參加股東大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