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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關於公司轉讓的流程是什麼?

經營管理 閱讀(1.96W)

一、公司法關於公司轉讓的流程是什麼?

公司法關於公司轉讓的流程是什麼?

股東轉讓出資作為公司運營中的重大事項,直接關係到大多數股東、公司本身和市場交易相對人 (即其他市場主體,如其他公司、團體、個人)的利益,因此,各國法律對股東出資轉讓程式都做了嚴格的規定。根據我國《公司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我國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轉讓出資一般要經過以下程式:

1、股東會討論表決

欲轉讓出資的股東向公司董事會提出轉讓出資的中請,由董事會提交股東會討論表決。這主要是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的規定,因為,股東之間轉讓出資無須經過股東會表決。另外,股東在向公司董事會提出轉讓出資的申請之前,往往已同其他股東或股東以外的人達成轉讓出資的意向。

2.資產評估

轉讓出資中對涉及的國有資產和土地使用權、工業產權、專有技術等無形資產進行資產評估。國家為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國務院1991年11月釋出了《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辦法》,該《辦法》第3條規定,“國家資產佔有單位(以下簡稱古有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進行資產評估:

(一)資產拍賣、轉讓;

(二)企業兼併、出售、聯營、股份經營…”所似,股東轉讓的出資如果是國有股部分或因公司:購併使國有股發生轉讓,那麼對這部分國有股《資產》在轉讓前要委託資產評估部門進行資產評估;對土地使用權工業產權,專有技術等無形資產,其價值的被動牲此較大,另外,欲受讓出資的新股東若以上述無形資產投入公司,根據《公司法)第24條之規定,必須進行評估作價。對新投入的土地使用權、工業產權等;還必須辦理有關財產權轉移手續。

3、簽訂轉讓協議

簽訂轉讓出資的協議。轉讓出資的股東與受讓出資;的股東或股東以外酌人按法律的規定並以般東會的表決結果為依據雙方簽訂轉讓出資的協議;其中對雙方轉讓出資的數額、轉讓的程式、雙方的權利義務等事項作出規定,使其作為有效的法律文書來約束雙方,規範雙方的行為。

4、工商登記註冊

就公司章程修改、股東及其出資變更、董事會和監事會的變更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工商註冊登記事項變更。

至此,完成了股東轉讓出資的全部法定程式。

5、轉讓出資公告

必要時進行轉讓出資公告。這並不是法律規定的必頓程式;但是對較大規模的公司來說,股東轉讓出資後進行公告,增加公司管理層的透明度,便於增加社會公眾,特別是市場交易相對人對公司的信任。

二、優缺點

對於註冊或收購公司來說,是選擇前者或後者,全靠自己的側重點。

註冊新公司的主要優點

1、乾乾淨淨,無所顧慮。

2、缺點:費用偏高。信譽要從0開始。還有,若虛假投入註冊資本,你還有被打官司的危險(而收購,這個問題就不存在了。)

收購公司的主要優缺點

1、成立已有時日,可以告知客戶這家公司資歷頗深,相對來說給自己的信譽度增加

了一分。特別是對融資貸款和招標的企業來說,則更顯示了其重要性和必要性。

2、辦理時間快,12個工作日之內即辦完所有手續(而新註冊現在需要15 - 22 個工作日)。費用相對較低,比申辦新公司節約了一兩成。

3、缺點:擔心前股東有債務問題留下後患。

隨著我國經濟水平不斷提高,也會有越來越多的企業經營者會註冊新的公司,但是企業的經營的過程中,也是會出現虧損或者其他情況,那麼這時為了避免造成更多的損失,企業經營者也可以將企業進行轉讓,在進行公司轉讓時也要先對轉讓公司的資產和債務進行仔細的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