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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併工商流程具體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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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合併工商流程具體是什麼?

公司合併工商流程具體是什麼?

其一、簽訂合併協議

合併各方首先由其最高權力機構——股東會或董事會作出合併決議,然後,就其合併事項進行反覆協商,取得一致的意見後以協議的形式確認下來。合併協議的內容一般應有以下幾項,①合併各方的名稱、所在地;②合併後存續企業或新使企業的名稱、所在地;③合併各方的債權,債務的處理辦法;④合併各方的資產狀況和處理辦法;⑤存續企業或新設企業因合併而增資的總額;⑥合併各方認為需要載明的其他事項。

其二、確認債權、債務轉讓價格

合併各方協議合併時.應編制各自的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単,並委託公正、權威的資產評估機構.對企業的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及其他各項資產進行評估。確認其債權和債務。然後按評估後資產的公允價值減去負債後的餘額,作為產權轉讓的基價。在此基礎上,合井各方再根提被合併企業的技術水平、人員素質及離退休人數等因素,協商確定產權轉讓價格。

其三、報經有關部門批准

企業合併協議簽訂以後,根據協商確定的轉讓價格,合併各方應向各自的有關主管部門提出合併申請.報經批准後.才能正式實施合井。

其四、 辦理財產変更.稅務變更手續

合併協議經有關主管部門稽核批准後,合併各方應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分別申請變更登記.設立登記或登出登記,同時.依法向稅務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變更登記、重新登記或登出登記手續。

二、公司合併工商所需要的材料

(1)新設公司辦理開業登記,應提交下列檔案、證件:

A、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和其他開業登記材料;

B、《企業(公司)申請登記委託書》;

C、合併各方簽訂的合併協議和合並各方股東會(或其所有者)同意合併的決議(主要寫明由哪些公司合併以及合併的主要內容);

D、合併各方在報紙上釋出合併公告的憑證;

E、合併各方各自作出的債務清償或債務擔保情況的說明;

F、合併各方的營業執照影印件。

(2)合併解散公司辦理登出登記,應提交下列檔案、證件:

A、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登出登記申請書》;

B、《企業(公司)申請登記委託書》;

C、合併各方的合併協議;

D、公司股東會同意合併和登出的決議;

E、公司在報紙上釋出三次合併公告的憑證;

F、公司作出的債務清償或債務擔保情況的說明注6;

G、公司營業執照正副本;

H、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提交的其他檔案。

公司合併工商需要依照法律法規規定的具體流程進行。公司合併工商的具體流程是簽訂合併協議,確認債權、債務轉讓價格,報有關部門批准,辦理財產変更、稅務變更手續這幾個步驟。同時,在進行核實合併工商的過程中,需要依法提交有關當事人的基本資訊、公司的經營狀況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