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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有限責任公司法人獨資是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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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限責任公司法人獨資是什麼意思?

我國有限責任公司法人獨資是什麼意思?

有限責任公司法人獨資

個人獨資企業是依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由一個自然人投資,財產為投資人個人所有,投資人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的經營實體。個人獨資企業不具有法人資格,雖然可以起字號,並可以對外以企業名義從事民事活動,但也只是自然人進行商業活動的一種特殊形態,屬於自然人企業範疇。

一人有限公司: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是指只有一個自然人股東或者一個法人股東的有限責任公司。今年1月起開始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一名自然人股東或一名法人股東可以設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從企業名稱可以看出,一人公司符合公司設立條件,是具有完全法人資格的經濟實體。個人獨資企業的出資人在一般情況下僅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只是在企業設立登記時明確以家庭共有財產作為個人出資的才依法以家庭共有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

《公司法》第六十條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在公司登記中註明自然人獨資或者法人獨資,並在公司營業執照中載明。

二、法人獨資與全資子公司規定是什麼?

法人獨資成立的公司被稱為“全資子公司”,投資方被稱為“母公司”。《公司法》規定,母公司和子公司是兩個獨立的法人,二者是投資與被投資的關係。

對於全資子公司,《公司法》有特別規定:

1、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十萬元。股東應當一次足額繳納公司章程規定的出資額。

2、公司登記中註明法人獨資,並在公司營業執照中載明。

3、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編制財務會計報告,並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4、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於股東自己的財產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在我們國家有限責任公司成立的人數並不做出過多的限制,也就是說一個人都是可以成立有限責任公司的,但是如果一個人成立有限責任公司是需要承擔一定的風險,一般情況下是以個人的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