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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的公司法人代表資質是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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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和自然人相對,這兩種概念都是我國法律層面的概念。法人則意味著擁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和民事權利,法人既可以是一個單獨的自然人,也可以是一個組織。我國的企業公司等等組織都設立自己的法人代表,那麼,我國的公司法人代表資質是什麼意思?

我國的公司法人代表資質是什麼意思?

一、什麼是公司法人代表

法定代表人指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規定代表法人行使職權的負責人。我國法律實行單一法定代表人制,一般認為法人的正職行政負責人為其惟一法定代表人。如公司為董事長或執行董事或經理((公司法)第13條),而證券交易所的法定代表人為總經理((證券法》第107條)。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的法定代表人為廠長或經理。

二、公司法人代表的資格是什麼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有企業所在地正式戶口或臨時戶口;

3、具有管理企業的能力和有關的專業知識;

4、從事企業的生產經營管理活動;

5、產生的程式符合國家法律和企業章程的規定;

6、符合其他有關規定的檔案。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除國家另有規定外),不得擔任企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1、因違法經營被吊銷營業執照的企業原法定代表人,自決定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未滿三年的;

2、因經營管理不善被依法撤銷或宣告破產的企業的負有主要責任的法定代表人,自核準登出登記之日起未滿三年的;

3、刑滿釋放、假釋或緩刑考驗期滿和解除勞教人員,自刑滿釋放、考驗期滿或解除勞教之日起未滿三年的;

4、因從事違法活動被司法機關立案調查,尚未結案的;

5、各級機關(包括黨的機關、國家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在職幹部和軍隊在職現役軍人;

6、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不能擔任企業領導職務的。申請登記時,企業和主管部門應如實向登記主管機關報告法定代表人的真實情況。對於不符合本規定要求的,登記主管機關不予核准登記。在申請登記時向登記主管機關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應按有關規定處理。

由於法人代表是代表著法人進行民事活動的,因此我國對法人代表的確立有著嚴格的限制,公司法人代表資質就是所謂成為公司法人代表的資格。我國的法律法規規定了六種不得成為公司法人代表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