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吸收合併的流程是怎樣的?
1、擬合併的公司股東會分別做出合併決議;
2、合併各方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3、各方簽署《合併協議》,合併協議應包括如下內容:
(1)合併協議各方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
(2)合併後公司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
(3)合併後公司的註冊資本。不存在投資和被投資關係的有限責任公司合併時,註冊資本為雙方註冊資本之和。存在投資關係的,應當對投資形成的出資額進行核減。
(4)合併形式;
(5)合併協議各方債權、債務的承繼方案;
(6)違約責任;
(7)解決爭議的方式;
(8)簽約日期、地點;
(9)合併協議各方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4、自作出決議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
5、自作出決議之日起30日內在報紙上公告。
6、調賬、報表合併等會計處理。
7、合併報表後實收資本的驗證。
8、自作出決議之日起45日以後向登記機關申請登記。子公司申請登出登記,集團公司申請變更登記。
二、公司吸收合併所需提交檔案:
(一)存續公司變更登記需提交以下檔案: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
2、合併後公司新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3、各公司股東會關於合併的決議;
4、各合併公司訂立的合併協議;
5、各合併公司自作出合併決議之日起30日內在報紙上登載合併公告至少三次的證明;
6、各合併公司清償債務和債務擔保情況的說明;
7、合併後註冊資本變更的,提交具有法定資格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
8、新股東的法人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
9、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
(二)被吸收公司登出登記需提交以下檔案:
1、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登出登記申請書》;
2、各合併公司股東會關於合併的決議;
3、各合併公司訂立的合併協議;
4、各合併公司自作出合併決議之日起30日內在報紙上登載合併公告至少三次的證明;
5、各合併公司債務清償或者債務擔保情況的說明;
6、公司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副本。
會有越來越多的企業會隨之建立起來,那麼企業在經營的過程中也是會擴大自己的規模並建立分公司的,其中公司合併可以採取吸收合併和新設合併兩種形式進行,在吸收合併法律程式完成後,公司內部整合需要將機構設定調整、重疊崗位人員安排、以及業務流程進行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