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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吸收合併2021有怎樣的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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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吸收合併是公司發展的一種方式,也是優化組合的一種方式,通過吸收合併使得被合併的公司資源能夠得到更好地利用,也使得合併方能夠在公司發展的過程中取得更大的發展空間,公司法吸收合併是有基本的合併程式的,只有按照程式進行的吸收合併才能保障公司的最大利益和合法性。

公司法吸收合併2021有怎樣的程式

一、公司吸收合併基本程式

1、擬合併的公司股東會分別做出合併決議;

2、合併各方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3、各方簽署《合併協議》,合併協議應包括如下內容:(1)合併協議各方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 (2)合併後公司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 (3)合併後公司的註冊資本。不存在投資和被投資關係的有限責任公司合併時,註冊資本為雙方註冊資本之和。存在投資關係的,應當對投資形成的出資額進行核減。(4)合併形式; (5)合併協議各方債權、債務的承繼方案; (6)違約責任; (7)解決爭議的方式; (8)簽約日期、地點; (9)合併協議各方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4、自作出決議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

5、自作出決議之日起30日內在報紙上公告登報。

6、調賬、報表合併等會計處理。

7、合併報表後實收資本的驗證。

8、自作出決議之日起45日以後向登記機關申請登記。子公司申請登出登記,集團公司申請變更登記。

二、公司吸收合併所需提交檔案

1、存續公司變更登記需提交以下檔案: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

2)合併後公司新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3)各公司股東會關於合併的決議;

4)各合併公司訂立的合併協議;

5)各合併公司自作出合併決議之日起30日內在報紙上登載合併公告至少三次的證明;

6)各合併公司清償債務和債務擔保情況的說明;

7)合併後註冊資本變更的,提交具有法定資格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

8)新股東的法人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

9)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

2、被吸收公司登出登記需提交以下檔案:

1)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登出登記申請書》;

2)各合併公司股東會關於合併的決議;

3)各合併公司訂立的合併協議;

4)各合併公司自作出合併決議之日起30日內在報紙上登載合併公告至少三次的證明;

5)各合併公司債務清償或者債務擔保情況的說明;

6)公司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副本。

綜上所述,公司法吸收合併的程式和所需要的材料都做了詳細的規定,公司吸收合併的過程中要嚴格按照相關程式提供必要的材料,通過行政機關的稽核才能完成吸收合併,也才能在吸收合併的過程中符合法律的規定,否則就是非法的吸收合併是要承擔必要的法律責任的,也不利於公司的長遠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