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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對合夥人債務清償

合夥聯營 閱讀(3.11W)

很多人不知道,其實合夥人債務清償與合夥人個人債務清償是一回事。主要就是關係到合夥人在清償個人債務的時候,其在合夥企業的收益、份額是否能被執行的問題。下面,我們一起探討一下這個問題。

如何對合夥人債務清償

1、普通合夥企業的合夥人個人債務清償法律規定

第四十二條 合夥人的自有財產不足清償其與合夥企業無關的債務的,該合夥人可以以其從合夥企業中分取的收益用於清償;債權人也可以依法請求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該合夥人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用於清償。

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合夥人的財產份額時,應當通知全體合夥人,其他合夥人有優先購買權;其他合夥人未購買,又不同意將該財產份額轉讓給他人的,依照本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為該合夥人辦理退夥結算,或者辦理削減該合夥人相應財產份額的結算。

2、有限合夥企業的有限合夥人個人債務的清償規定

第七十四條 有限合夥人的自有財產不足清償其與合夥企業無關的債務的,該合夥人可以以其從有限合夥企業中分取的收益用於清償;債權人也可以依法請求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該合夥人在有限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用於清償。

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有限合夥人的財產份額時,應當通知全體合夥人。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購買權。

由於我國的合夥人是分為了普通合夥人與有限合夥人,在合夥人對外清償個人債務的時候,需要區分情況進行討論。但從上文的講述中,我們可以知道,無論是哪種情況下,該合夥人都可以以其從合夥企業中分取的收益用於清償。本站你身邊的好幫手,有法律問題就找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