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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人對合夥債務如何承擔

公司債務律師解答 閱讀(3.01W)

根據我國《合夥企業法》的有關規定,本法所稱合夥企業,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普通合夥企業和有限合夥企業。
普通合夥企業由普通合夥人組成,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本法對普通合夥人承擔責任的形式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有限合夥企業由普通合夥人和有限合夥人組成,普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夥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第三十八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第三十九條

合夥人對合夥債務如何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