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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企業債務如何處理 | 合夥人清償債務後咋追償?

合夥聯營 閱讀(1.44W)

合夥企業與公司是不同的,這裡我們說的公司一般是法人組織,而合夥企業則不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因此,合夥企業在債務處理方面也與公司債務處理不同。到底合夥企業債務如何處理?請跟隨本站小編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合夥企業債務如何處理,合夥人清償債務後咋追償?

一、合夥企業債務如何處理

合夥企業有不同的組織方式,包括普通合夥企業、特殊的普通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企業這三種,那麼合夥企業的債務如何承擔呢?下面將為您詳細介紹:

(一)普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如何承擔?

普通合夥企業由普通合夥人組成,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合夥企業首先應以企業財產承擔合夥企業債務,從“人合”性的特點來看,普通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普通合夥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應以合夥企業財產承擔責任為前提,即只有在合夥企業的財產不足以清償合夥企業債務時,才由合夥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二)有限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什麼責任?

有限合夥企業由普通合夥人和有限合夥人組成,普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夥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責任”,從“資合”性的特點出發,有限合夥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夥企業承擔責任。有利於合夥企業進行融資,避免投資者因擔心承擔補充無限連帶責任而對合夥企業望而卻步。

(三)特殊的普通合夥中合夥人如何承擔合夥債務?

特殊的普通合夥企業是以專業知識和專門技能為客戶提供有償服務的專業服務機構,其執業的專業性及高風險性導致特殊責任的產生。一個合夥人或者數個合夥人在執業活動中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合夥企業債務的,應當承擔無限責任或者無限連帶責任,其他合夥人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為限承擔責任。合夥人在執業活動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合夥企業債務以及合夥企業的其他債務,由全體合夥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二、合夥人清償債務後咋追償?

《合夥企業法》等法律規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清償債務的合夥人可以向其他應當承擔債務的合夥人追償,那麼合夥人清償債務後咋追償呢?下面為您詳細介紹:

(1)按合夥人協議約定的債務分配比例承擔;如果未約定債務分配比例,但約定了利益分配比例的,按利益分配比例分擔;如果既沒有約定債務分配比例,又沒有約定利益分配比例的,則由各合夥人平均分擔。我國《合夥企業法》第32條採用這個規定。

(2)合夥合同約定了損益分配比例,則從約定;如果未約定損益分配比例,則按出資比例負擔損失。

(3)法定比例優先於合夥人的約定比例適用。採此規定的,為我國《民法通則》。《民法通則》規定:合夥的債務,由合夥人按照出資比例或協議的約定,以各自的財產承擔清償責任。

(4)按照協議約定的債務承擔比例或出資比例分擔;如果沒有約定,可以按照約定的或實際的盈餘分配比例承擔。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聯營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實際上也做此規定。

在我國合夥企業的形式分為了普通合夥企業和有限合夥企業以及特殊的普通合夥企業,在不同的合夥企業中,承擔企業債務的方式不同。具體還要區分是屬於普通合夥人還是有限合夥人。具體的內容,本站小編已經在上文中進行了闡述,希望對您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