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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企業債務與合夥人個人債務的區別是什麼

債務債權律師解答 閱讀(2.15W)

合夥企業債務:合夥人在經營過程中因合夥事項而引發的債務。
合夥人個人債務:發生的債務的主體是合夥人,但是他的債務引起的原因不是合夥事項,而是個人的一些私事。兩者的法律後果不同。
合夥企業債務:如果合夥人不能履行債務,則會導致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合夥財產去履行債務,合夥財產不夠的,則用合夥人私人財產承擔。合夥人個人債務,則合夥人個人財產承擔,有一種情況下,合夥人可能會用自己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承擔。
《合夥企業法》第四十二條

合夥企業債務與合夥人個人債務的區別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