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債權債務解答>債務債權律師解答>

合夥人的債務清償與合夥企業的關係

以合夥財產清償債務,合夥財產不足清償,則債權人可要求三人中的一人、二人或全部承擔其餘欠款。賠償完欠款後,三人方可內部就債務承擔進行分配,若未約定具體分擔比例,則各分擔3分之1。若約定啦的按其內部根據合夥協議的約定分擔責任。

合夥人的債務清償與合夥企業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