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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股權轉讓的限制性規定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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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權轉讓的條件:
(1)內部轉讓條件:股東之間可以自由轉讓其股權的全部或部分,無需經股東會的同意。
(2)外部轉讓的限制條件:向公司外第三人的轉讓,必須符合法律的規定方能有效。
二、股權轉讓的限制性規定:
1、封閉性限制: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果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
2、股權轉讓場所的限制:股東轉讓其股份,必須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所進行。
3、發起人持股時間的限制:發起人持有的該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內不得轉讓。
4、董事、監事、經理任職條件的限制:
公司董事、監事、高階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
【法律依據】
根據《公司法》第71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

公司法股權轉讓的限制性規定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