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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資格可以作為遺產繼承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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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資格可以作為遺產繼承嗎?

一、股東資格可以作為遺產繼承嗎?

股東資格可以作為遺產繼承,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七十六條

自然人股東死亡後,其合法繼承人可以繼承股東資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

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

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二、什麼是股東派生訴訟?

股東派生訴訟是指公司的正當權益受到侵害,而公司怠於或拒絕追究侵害人的責任時,股東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義替代公司對侵害人提起的訴訟,又稱股東代表訴訟。

而股東派生訴訟的情形主要有:

董事、監事、高階職員的違法越權行為而產生的損害賠償訴訟,如董事、監事、高階職員受賄、侵佔公司財產、挪用公司資金、自營或為他人經營與其所任職的公司同類的營業活動;董事、監事、高階職員和控制股東違反對公司所負的誠信義務或因此產生的損害賠償訴訟,如董事、監事、高階職員嚴重的玩忽職守、浪費公司資產、出賣公司控制權、董事、監事、高階職員或控制股東與公司之間的交易損害公司利益的訴訟;公司股東對公司外部人侵害公司合法權益提起的訴訟等等。

三、股東資格的繼承有什麼?

1、股東去世後,作為股東合法的繼承人,可以主張繼承股東資格,但是公司章程排除其股東資格繼承的,該合法繼承人則不能繼承股東資格。

2、公司章程排除股東資格繼承的,股東繼承人雖然不能繼承股東資格,但是可以享有公司股權的財產權利。

公司的正當權益受到侵害,公司拒絕追究侵害人的責任,股東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義,代替公司追究侵害人責任的行為,稱為股東派生訴訟。當公司的監事,高階管理人員嚴重玩忽職守,浪費公司資產時,可以行使該訴訟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