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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實際出資股東對公司債務是否承擔償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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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承擔。未足額出資股東負有下列義務:
1、對公司應承擔補足出資義務。
2、對足額出資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3、對公司債務在未出資本息範圍內承擔補充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三)》第13條規定:公司債權人請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資義務的股東在未出資本息範圍內對公司債務不能清償的部分承擔補充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未實際出資股東對公司債務是否承擔償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