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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責任公司設立條件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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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立有限責任公司,首先要有組成人員,也就是要有投資人股的股東,這是設立公司的第一步;第二,要考慮股東出資的情況,能出資多少,這是公司設立的經濟基礎;第三,要由參與者商議制定公司章程,形成共同的意思表示;第四,著手建立規範的公司組織機構,也就是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管理經營機構;第五,使公司具有生產經營的條件。

有限責任公司設立條件是什麼?

設立有限責任公司的法定條件是:

1.股東符合法定人數;

2.股東出資達到法定資本最低限額;

3.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5.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和必要的生產經營條件。

上述法定條件的具體內容,法律還有具體規定。

第一步 核准名稱

申請名稱預先核准,應當提交下列檔案:

(一)有限責任公司的全體股東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體發起人簽署的公司名稱預先核准申請書;

(二)全體股東或者發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

(三)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檔案。

第十九條 預先核准的公司名稱保留期為6個月。預先核准的公司名稱在保留期內,不得用於從事經營活動,不得轉讓。

時間:1-3個工作日

操作:確定公司型別、名稱、註冊資本、股東及出資比例後,可以去工商局現場或線上提交核名申請。

結果:核名通過,失敗則需重新核名。

提示:《公司法》正式將註冊資本的實繳制改為認繳制。

第二步 提交資料

申請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檔案: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設立登記申請書;

(二)全體股東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

(三)公司章程;

(四)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五)股東首次出資是非貨幣財產的,應當在公司設立登記時提交已辦理其財產權轉移手續的證明檔案;

(六)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

(七)載明公司董事、監事、經理的姓名、住所的檔案以及有關委派、選舉或者聘用的證明;

(八)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職檔案和身份證明;

(九)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十)公司住所證明;

(十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檔案。 [2]

時間:5-15個工作日

核名通過後,確認地址資訊、高管資訊、經營範圍,線上提交預申請。線上預審通過之後,按照預約時間去工商局遞交申請材料。

結果:收到准予設立登記通知書。

第三步 領取執照

時間:預約當天

操作:攜帶准予設立登記通知書、辦理人身份證原件,到工商局領取營業執照正、副本。

結果:領取營業執照。

第四步 刻章等事項

時間:1-2個工作日

操作:憑營業執照,到公安局指定刻章點辦理:公司公章、財務章、合同章、法人代表章、發票章;至此,一個公司註冊完成。

確定好可以進行設立有限責任公司之後即可向工商部門進行提交,申請創立公司。讓部門會根據其提供的資料來進行確定和稽核是否符合成立公司的標準,稽核通過即可下發相關的營業執照,公司即可按照提交的內容進行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