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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有限責任公司設立條件是什麼

經營管理 閱讀(3.04W)

公司法有限責任公司設立條件是什麼

新公司法有限責任公司設立條件是什麼

我國《公司法》規定,設立有限責任公司必須具備下列五個條件:

(1)股東符合法定人數;即由2個以上50個以下股東共同出資設立。

(2)股東出資達到法定資本最低限額;以生產經營或商品批發為主的公司人民幣50萬元,以商品零售為主的公司人民幣30萬元,科技開發、諮詢、服務性公司人民幣10萬元。特定行業公司最低限額需要高於上述所定限額的,由法律、行政法規規定。

(3)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的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5)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和必要的生產經營條件。

拓展資料

設立

概念:公司設立是指發起人為組建公司,使其取得法人資格所進行的一系列法律行為的總稱。其設立的基本原則有:自有設立主義,指公司的設立完全聽憑當事人的自由,國家不加任何干預或限制;特許主義,指公司成立必須經國家元首特許或由立法機關制定專門法律;許可主義,指公司設立除具備法定的一般條件外,還須經行政機關審查批准;準則主義,指有法律規定各種要件,設立公司只要符合鎖定要件,國家予以登記,賦予法人資格。

公司設立的方式:發起設立和募集設立。

發起設立方式設立公司的程式:

1)發起人簽訂發起人協議,明確各自在公司設立過程中的權利和義務;

2)制定公司章程;

3)發起人認購首次發行的股份;

4)發起人繳納出資;

5)全部股東繳納完畢後,應當由法定的驗資機構進行驗資並出具驗資證明;

6)選舉董事長和監事會;

7)申請設立登記;

8)領取營業執照並公告。

募集設立方式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式:

1)發起人簽訂發起人協議,明確各自在公司設立過程中的權利和義務;

2)發起人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3)由發起人認購不少於35%的股份;

4)發起人公告招股說明書,並製作人股書;

5)與證券經營機構和銀行分別簽訂股票承銷協議和代收股款協議;

6)認股人認股並繳納股款;

7)法定機構驗資並出具證明;

8)召開創立大會;

9)申請設立登記;

10)領取營業執照並公告

綜上所述,對於公司的設立,需要具備的條件是要有一定的股東人數,並且股東要為該公司共同出資,並且要對該公司負責任,如果是設立生產經營的公司,最低額度不得少於五十萬人民幣,如果是設立商品零售的公司,其最低額度不得少於三十萬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