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獨資企業的註冊費用
註冊公司的費用一般是各地都不同,具體根據地區而定
二、個人獨資企業的註冊流程
需準備的材料
(一)投資人簽署的《個人獨資企業登記(備案)申請書》
(二)投資人身份證明
(三)投資人委託代理人的,應當提交投資人的委託書原件和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或資格證明影印件(核對原件)
(四)企業住所證明
(五)《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設立申請前已經辦理名稱預先核准的須提交
(六)從事法律、規規定須報經有關部門審批的業務的,應當提交有關部門的批准檔案
(七)國家工商總局規定提交的其他檔案
個人獨資企業申請辦理流程
(一)申請:由投資人或者其委託的代理人向個人獨資企業所在地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
(二)受理、審查和決定:登記機關應當在收到全部檔案之日起15日內,作出核准登記或者不予登記的決定。予以核准的發給營業執照;不予核准的,發給企業登記駁回通知書
個人獨資企業登出登記
(一)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登記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法》第二十六條規定:個人獨資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應當解散
1、投資人決定解散
2、投資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無繼承人或者繼承人決定放棄繼承
3、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條規定:個人獨資企業清算結束後,投資人或者人院指定的清算人應當編制清算報告,並於十五日內到登記機關辦理登出登記。
(二)申請材料:
申請個人獨資登出登記,企業申請人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交下列材料:
1、投資人或者清算人簽署的登出登記申請書
2、投資人或者清算人簽署的清算報告
3、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規定提交的其他檔案
4、個人獨資企業辦理登出登記時,應當繳回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