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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會解散決議怎樣寫

公司解散律師解答 閱讀(2.94W)
股東會解散決議怎樣寫

我們在創立公司的時候需要許多程式才能夠成立,所以在公司解散的時候也需要相應的程式才能解散,那麼公司解散的時候必須要有股東會決議嗎?今天本站網小編為各位詳細的介紹公司解散的相關法律知識,希望您能得到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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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會變更決議怎麼寫

股東會變更決議應該寫一下根據公司法的有關規定,具體的變更決議的內容,比如說這次變更是關於公司的法人所進行的變更的決議,當然會議的一個基本的狀況,比如說會議開展的時間和地點性質都需要進行一個記錄。根據《公司法》對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的有關規定,股東會的決議應包含以下內容:

1、會議基本情況:會議時間、地點、會議性質(定期、臨時)

2、會議通知情況及到會股東情況:會議通知時間、方式;到會股東情況,股東棄權情況。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於會議召開15日前通知全體股東。

3、會議主持情況:首次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 一般情況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的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主持(應附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職務指定副董事長或董事主持的委派書)。

4、會議決議情況: 股東會由股東按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股東會對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分立、合併、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必須經代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股東會會議的具體表決結果,持贊同意見股東所代表的股份數,佔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所持股份總數的比例。持反對或棄權意見的股東情況。

5、簽署: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決議由股東蓋章或簽字(自然人股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