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公司經營解答>公司解散律師解答>

公司股東解散決議書

公司解散律師解答 閱讀(2.65W)
公司股東解散決議書

公司解散的原因有三大類:一類是一般解散的原因;一類是強制解散的原因;一類是股東請求解散。公司解散時,應當依法進行清算。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公司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15日內成立清算組。解散是否導致公司法人資格的終止因國家而異,我國實行“先散後算”的體制,只有清算完成後,公司的法人人格才消滅。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註冊成立公司股東決議書的內容有哪些

第一,首先需要標明會議時間、會議地點還有會議的性質;

第二,寫明股東出席情況以及會議主持人;

第三,經表決全票同意,作出如下決議:一、公司住所;二、公司經營範圍;三、公司註冊資本;

四、公司股東出資額、出資方式和出資時間。最後是全體股東簽字,最後標明日期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