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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登出股東會決議怎麼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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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權登出股東會決議怎麼寫

股權登出股東會決議怎麼寫

1、會議基本情況:會議時間、地點、會議性質(定期、臨時)。

2、會議通知情況及到會股東情況:會議通知時間、方式;到會股股東情況,股東棄權情況。

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於會議召開15日前通知全體股東。

3、會議主持情況:首次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一般情況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的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主持(應附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職務指定副董事長或董事主持的委派書)。

4、會議決議情況:

股東會由股東按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股東會對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分立、合併、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必須經代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股東會會議的具體表決結果,持贊同意見股東所代表的股份數,佔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所持股份總數的比例。持反對或棄權意見的股東情況。

5、簽署: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決議由股東蓋章或簽字(自然人股東)。

二、股權登出股東會決議的步驟是什麼

在登出股權登出股東會之前,首先要做清算,清算是一種法律程式,登出公司時,必須進行財產清算。未經清算就自行終止的行為是沒有法律效力的,不受法律保護。公司清算因清算的性質不同而有所區分,例如公司因破產而清算,適用《企業破產法》和《民事訴訟法》;公司因非破產清算(是指公司自願解散和被責令依法解散的情形),適用《公司法》和《民事訴訟法》。

公司登出股東會決議流程主要是:

1、具體通知公司全體股東在何時、何地召開股東會。

2、詳細記錄出席和未出席本次會議股東的人數,以及所代表公司股東的表決權。

3、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會決議,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簽署,股東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加蓋公章。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東大會決議,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發起人加蓋公章或者股東大會會議主持人及出席會議的董事簽字確認。

4、決議事項主要是同意公司登出以及成立清算組和登報,同時還要公佈清算組成員以及組長。

股東決議對公司生產經營的各個方面具有直接決策權,公司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守股東決議作出的決定。企業股東對企業的生產經營發展負責,公司的重要決策和有關情況的變化,必須經股東大會批准後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