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股權轉讓的股東會決議怎麼寫
關於同意×××、×××轉讓其股份的決議
時間:
地點:
出席會議股東:
出席本次會議的股東代表 %的股份,決議事項經出席會議股東所持表決權的半數通過。
根據股東、先生提出轉讓其所持有的 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股份的書面申請,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大會於 年 月 日召開會議。會議中全體股東認真聽取了原股東 、 先生轉讓股份的說明,公司股東會就此問題及相關事宜進行了討論,並作如下決議:
1.同意 先生將所持公司 %的股份,以 萬元轉讓給 先生,批准了 與 先生關於股份轉讓事宜簽訂的協議。
2.同意 先生將所持公司 %的股份,以 萬元轉讓給 、 、 、 先生。其中,出資萬元購買 %的股份;出資萬元購買 %的股份;出資 萬元購買 %的股份;出資 萬元購買 %的股份。
3.鑑於股東的變化,股東會決定修改公司章程,並選舉新一屆公司董事會和監事會。選舉股東×××、×××為公司新董事,同時免去×××(轉讓股份的原股東)董事、×××(轉讓股份的原股東)監事的職務。
4.會議決定根據本次會議精神及《公司法》修改《公司章程》(第次修改)。
5.會議決定委託公司職員 負責擬定相關檔案、材料,向省工商局申辦公司變更登記手續,並辦理新設企業的開業登記手續。
股東簽名:
原股東:新增股東:
年 月 日
二、公司股權轉讓的相關規定
《公司法》第七十一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公司的股東是可以進行轉讓的,但是如果要進行轉讓的話是需要召開股東大會,通過股東大會進行決議之後,必須要有過半的股東同意。其次在出具相關的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