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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鄰侵權糾紛法院如何處理?

調解談判 閱讀(5.53K)
相鄰侵權糾紛法院如何處理?
律師解析:法院對於相鄰侵權糾紛的處理方式包括:
1、處理相鄰關係糾紛,最好由當事人各方自願協商,和平解決爭端。
2、如果協商無法解決,可以請求社群人民調解組織,對爭議進行調解。同時,對爭議的情況,提請有關主管部給予協助,在有效制止違法行為的前提下爭取調解處理
3、在當事人各方無法協商或協商不成,調解失效的情況下,法院依照程式來解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調解法》第二條
本法所稱人民調解,是指人民調解委員會通過說服、疏導等方法,促使當事人在平等協商基礎上自願達成調解協議,解決民間糾紛的活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三條
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係和人身關係提起的民事訴訟,適用本法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