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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書公證需要什麼材料 | 應注意哪些問題?

委託書 閱讀(4.81K)

一、委託書公證需要什麼材料?

委託書公證需要什麼材料,應注意哪些問題?

委託書公證是國家公證機關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法證明其授權他人以自已的名義實施法律行為的意思表示的真實性、合法性的活動。辦理委託書公證需提交以下證明材料:

(一)申請人居民身份證、戶口冊及其影印件;

(二)法人資格證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及影印件;

(三)與委託書事項相關的權利證明;

(四)委託書文字;

(五)公證員認為應當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

二、辦理委託公證需要注意的問題有哪些?

(一)辦理委託公證,應向委託人住所地或委託行為發生地的公證處辦理。

(二)無行為能力人不能實施委託行為,限制行為能力人實施委託行為,須經其監護人同意方為有效。

(三)委託是與人身有密切聯絡的法律行為,因此必須由委託人親自到公證處辦理公證,不得委託他人代為辦理。如有特殊情況(如行走不變、患重病等)可向公證處提出申請,由公證處選派公證員到其住所地辦理公證。

(四)委託行為必須是委託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委託內容應真實、合法。

(五)委託書是委託人的單方意思表示,只有在受託人表示接受委託時才能生效。

(六)轉委託人要有轉委託權,轉委託的許可權和期限不得超過原委託許可權和期限。

對於委託,通常都由當事人自己申請辦理;如果有特殊情況的,也可以委託他人代為辦理。對於辦理委託書公證,申請人應當瞭解委託書公證需要什麼材料,如果不是很清楚,可以諮詢相關公證處的工作人員進行了解。同時,大家在進行辦理公證的時候,對於委託行為一定要表達明確,而且內容是真實和合乎法律規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