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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頭土地合同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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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頭土地合同是否有效

合同糾紛訴訟是指人民法院根據合同當事人的請求,在所有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審理和解決合同爭議的活動,以及由此而產生的一系列法律關係的總和。 合同糾紛的內容涉及到合同本身內容的各個方面,糾紛內容多種多樣,幾乎每一個與合同有關的方面部會引起糾紛。而合同糾紛從本質上說是一種民事糾紛,民事糾紛應通過民事方式來解決,如協商、調解、仲裁或訴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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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頭合同是否有效

口頭協議有效。

民事法律規定,訂立合同的形式有兩種:第一種是口頭形式,第二種則是書面形式。以口頭形式訂立的協議或者合同,只要是出於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則為有效的。例外情形:當法律明確約定合同的形式是要式合同,即必須簽訂書面合同形式的,若當事人只作出口頭表達,未簽訂要式的書面合同的,視為未達成協議。

當事人訂立合同,大多數還是採取的書面形式,主要是考慮到書面合同白紙黑字的,對當事人利益的保護能起到一定作用。如果是訂立口頭合同,這並不是不可以,但口說無憑,一旦發生糾紛,雙方各執一詞,對爭議的解決是不利的。在我國,除非有特殊的規定,否則訂立合同的時候,其實都是可以採取口頭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