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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管理品牌對銷售的作用

物業糾紛 閱讀(1.78W)
物業管理品牌對銷售的作用

現代化小區都是有專門的物業服務公司來提供管理服務的,自然作為小區業主也應該支付給物管公司一定的費用。但是在業主與物管公司、人員之間也會產生物業糾紛。物業合同糾紛往往涉及同個小區的眾多業主,在處理過程中,業主也可能因共同利益聯合起來,一個案件的處理在涉案小區會產生示範效應,處理不當將直接影響社群穩定,給案件審理帶來較大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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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管理的內容



    物業管理的內容主要是:常規性的公共服務、針對性的專項服務和委託性的特約服務。


    (一)常規性的公共服務。這是指物業管理中的的基本管理工作,是物業管理企業面向所有住用人提供的最基本的管理與服務。主要包括以下8項:


    (1)房屋建築主體的管理;


    (2)房屋裝置、設施的管理;


    (3)環境衛生的管理;


    (4)綠化管理;


    (5)保安管理;


    (6)消防管理;


    (7)車輛道路管理;


    (8)公眾代辦性質的服務。


    (二)針對性的專項服務。這是指物業管理企業為改善和提高住用人的工作、生活條件,面向廣大住用人,為滿足其中一些住戶、群體和單位的一定需要而提供的各項服務工作。專項服務的內容主要有以下幾大類:


    (1)日常生活類;


    (2)商業服務類;


    (3)文化、教育、衛生、體育類;


    (4)金融服務類;


    (5)經紀代理中介服務。如物業管理企業在做好公共服務的同時,在管轄的住宅區內附屬開展裝飾裝修、美容美髮、餐飲、副食等多種經營服務。


    (三)委託性的特約服務。特約服務是為滿足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個別需求受其委託而提供的服務,通常指在物業管理委託合同中未要求,物業管理企業應在可能的情況下儘量滿足其需求,提供特約服務。如小區內老年病人的護理、接送子女上學、照顧殘疾人的上下樓梯、為住用人代購生活物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