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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服務糾紛向哪個法院起訴

物業糾紛 閱讀(2.29W)

一、物業民事糾紛的法院管轄

物業服務糾紛向哪個法院起訴

(一)民事糾紛

1、侵權糾紛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

簽訂物業管理合同的一方當事人向對方提起侵權之訴的,應適用《民事訴訟法》第29條的規定,由侵權行為地或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2、被告住所地

業主作為被告的,業主的住所地既有在物業所在地,又有在物業所在地之外的,並非業主購置了物業,物業所在地就是其住所地,因此,不能簡單地認為物業所在地就是被告住所地;物業管理公司的住所地是指其主要營業地或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而並非是實施物業管理的所在地,但由於物業管理合同是在物業所在地實施物業管理,因此,物業所在地應認為是合同履行地。

(二)合同糾紛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或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訴

1、因物業管理合同產生的合同糾紛,應適用《民事訴訟法》第24條的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2、可以協議確定受訴法院

《中國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在書面合同中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三)既侵權又違約的

1、當事人一方違反物業管理合同約定造成另一方損害,發生違約與侵權競合的,另一方可以選擇提起違約之訴或者侵權之訴,由法院根據訴訟性質依法確定管轄。

2、不歸不動產所在地法院管轄

物業管理糾紛雖是因不動產的管理引起的糾紛,但其不屬於不動產糾紛,不適用專屬管轄的規定。

二、物業行政糾紛法院管轄

因物業管理引起的行政訴訟案件,依《行政訴訟法》的有關規定確定有管轄權的法院。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經複議的案件,也可以由複議機關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在物業服務中產生的糾紛也是多種多樣的,其中主要分為了民事糾紛和行政糾紛。自然針對不同型別的糾紛,若需要去法院起訴,那麼此時管轄的法院都是不太一樣的。雖然一般情況下是去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訴,但在物業服務糾紛中可能存在特殊情況,此時就有可能去合同履行地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