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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地下車位有產權嗎

物業糾紛 閱讀(1.94W)

小區車位有哪幾種
1、建築面積為分攤的地下車位
相信大多數的業主都比較喜歡地下車位,自己的愛車停在地面下,就不用遭受日晒雨淋,如果地下車位(庫)建築面積未分攤,且開發商單獨取得車庫產權的(不能辦產權的當然還是禁止銷售,屬於全體業主的),則開發商可以對購房人出售產權,但地下車庫只能預售給本小區範圍內的商品房預購人。即如果業主和開發商在房屋買賣合同中沒有對開發商擁有產權的地下車庫進行特別約定,車庫也應當歸業主按份共有,其收益也應歸業主。
2、建築面積已分攤的地下車位
如果地下車位(庫)面積已作為公攤面積被小區業主分攤了,那麼開發商就無權出售。這類的地下車位(庫)屬全體小區業主所有,嚴格的說屬於小區的配套設施,可以由小區業委會委託物業公司出租給業主使用,出租收益扣除必要的管理成本後歸入小區維修資金。
3、屬於人防工程的地下車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規定,人民防空工程平時由投資者使用管理,收益歸投資者所有。人防工程是國家強制配套,禁止開發商銷售,其收益權屬於投資者。如果人防工程的建築成本已經分攤到地面商品房的購房款中,那麼人防工程的建築成本隨著商品房的銷售、業主購房的完成,實際已經轉化為全體業主承擔,收益應當屬於全體業主,否則就屬於開發商。
4、敞開式的地上車位
我們經常能看到地面上有很多車是停在一些用線劃分的車位上的,這類車位屬於全體業主,由於小區的土地使用權歸全體業主,因此開發商無權出售敞開式地上車位。這類車位可以由業主大會授權業委會委託物業租給業主使用,扣除必要費用後歸入小區維修資金。
5、改造車位
這算是現在比較嚴重的一種違規操作,有的開發商為了謀取利益用建築物的地下空間而改造成的停車位(庫),這種停車位沒有計算在建築物的建築面積之內,也無法取得產權證。開發商和物業公司也無權擅自處分這些車位(庫),它們應該屬於全體業主的共有財產

小區地下車位有產權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