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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物業糾紛法院單個訴訟可以嗎?

物業糾紛 閱讀(2.08W)

一、關於物業糾紛法院單個訴訟可以嗎?

關於物業糾紛法院單個訴訟可以嗎?

如果以單個業主的身份恐怕難以實施訴訟。建議和業主委員會協商,或者申請成立自治業委會,這樣在和物業的商討中才有話語權,才能更容易向人民法院起訴成功。

業主委員會作為代表全體業主的組織,與物業公司簽訂物業委託管理合同也是代表全體業主。如業主委員會無法履行代表全體的監管物業公司的責任可向當地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述,要求改選,如果不然就要求業主委員會做好賦予的責任事務。

二、常見物業糾紛種類有哪些?

(一)小區內失竊、車輛劃傷、人身傷害等責任劃分、損失賠償等問題引起的糾紛;

(二)非公用管道跑冒滴漏、供電管線等維修問題引起的糾紛;

(三)物業公司協調鄰里間關係問題引起的糾紛;

(四)共用部位、共用設施維修費用分攤問題引起的糾紛;

(五)物業公司私擅自改變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的用途,並將所獲收益不用於物業管理等問題引起的糾紛。

三、物業糾紛如何處理?

如果是關於物業管理活動的物業糾紛,可以找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投訴,如果是物業與業主之間的糾紛,可以找業主委員會與物業公司溝通,比如物業沒有按照合同約定提供服務,業主委員會先與業主溝通,溝通不了的,可以去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投訴。如果是業主不交物業費,物業公司也可以選擇訴訟的方式處理。

《物業管理條例》第六十四條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業主逾期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業主委員會應當督促其限期交納;逾期仍不交納的,物業服務企業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第四十八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及時處理業主、業主委員會、物業使用人和物業服務企業在物業管理活動中的投訴

常見的物業糾紛主要包括小區內失竊、物業費、公共設施分配等問題。解決物業糾紛的方法,主要是與物業公司協商或者通過第三人的調解,實在沒有辦法調解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提起訴訟一般以業主委員會的名義,單個業主向人民法院訴訟比較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