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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店面出租違約責任有哪些

房屋租賃 閱讀(2.04W)

房屋店面出租違約責任有哪些

一、房屋店面出租違約責任有哪些?

1、可以要求房東繼續履行合同,即在租賃合同中約定的租賃期內繼續承租。

2、可以要求房東按租賃合同的約定來承擔違約責任。

3、如果合同中沒有約定違約責任,或造成的損失大於房東支付的違約金的,則可以要求房東賠償損失。

如果雙方協商不成的,承租方也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訴來解決糾紛。

違約責任具有一定的任意性,當事人可以預先或事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和幅度,但這種約定不得顯失公平。違約金過高或低於違約所造成的實際損失的,法院可以依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降低或提高,以體現法律公平性的要求。

二、門面租賃合同違約金怎麼算?

(一)如果租賃合同中對違約金有約定(租房違約金的數額是由當事人雙方通過事先約定而確定的)、則按約定的違約金比例支付。如雙方在簽訂合同時,約定房屋租賃合同違約金為一個月的租金,那麼一旦違約,出租人就可以要求承租人支付一個月租金同樣數額的違約金,作為違約賠償。

(二)約定的違約金過高或過低可以請求變更,約定的違約金超過實際損失30%的可認為約定過高,可要求降低。如房屋租賃費用每月僅為1000元,而約定的違約金數額達到了一萬元,那麼違約的一方可以請求降低。

(三)房屋租賃合同中對違約金沒有約定,應按對方違約對你造成的實際損失來計算違約金並退回押金和多餘的房費。

(四)租房違約金的支付是獨立於履行行為即給付房租之外的給付,即如果承租人尚拖欠出租人租金1500元,那麼房屋租賃合同違約金是不包含在這1500元以內的。

(五)租房違約金的處理:雙方按照租賃合同的約定處理,賠償約定的金額,如果協商不成,可到法院提起訴訟。

無故違約在任何的合作關係當中都是最為禁忌的一種做法,當事人之所以違約,可能就是在權衡利益之後只考慮自身的需求。可當初籤合同的目的就是為了避免違約,違約以後要承擔的這些責任首先看租賃合同當中的約定,包括違約金支付標準也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