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房產糾紛>房屋買賣>

房屋買賣合同違約責任免責事由有哪些

房屋買賣 閱讀(3.19W)

房屋買賣合同違約責任免責事由有:
1、不可抗力。
2、其他法定免責事由守約一方未採取適當措施,導致損失擴大的,債務人對擴大的損失部分免責。
此外,當事人還可協議約定其他免責事由,但必須符合我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條 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並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違約責任。

房屋買賣合同違約責任免責事由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