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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轉租糾紛常見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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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轉租糾紛常見的問題

在房屋租賃關係中,房屋的承租人可能出現轉租的情形。根據轉租的情形不同,可能有合法轉租與非法轉租的情形。在非法轉租中,可能遇到轉租糾紛。那麼,房屋轉租中可能經常出現哪些問題?本站小編為您解答。

房屋租賃轉租糾紛常見的問題

一、未經出租人同意的房屋轉租合同的效力問題

租賃合同屬於確立債權、債務關係的合同,而不是以產生物權變動效果為目的的合同。出租人對租賃物是否享有所有權、處分權,不是租賃合同必須考慮的內容。

租賃合同的內容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由承租人佔有、使用,承租人支付相應的租金。承租人將依照合同取得的對租賃物的佔有、使用權轉移給次承租人享有,並不構成對租賃物的處分。

《合同法》規定:“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可見,對於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合同法給出租人設定的救濟途徑是可以解除原租賃合同,而非宣告轉租合同無效。在沒有其他無效原因存在的情況下,未經出租人同意的房屋轉租合同有效。

二、租賃合同解除致次承租人不能使用租賃物的損失承擔問題

由於出租人並未直接與次承租人形成租賃關係,根據合同相對性原則的要求,次承租人只能向轉租入主張違約責任或損害賠償責任,而不能直接要求出租人承擔責任。

三、經出租人同意的轉租合同要求解除問題

如因轉租人拖欠出租人租金,出租人要求解除,而次承租人要求繼續履行轉租合同的,是兩個租賃合同同時解除,還是判明次承租人直接與出租人建立租賃關係呢?

租賃合同因承租人未依約給付租金而致合同被解除的,則轉租合同將因此而處於履行不能的狀態。但原租賃合同與轉租合同畢竟是兩個合同,原出租人並非轉租合同的當事人,不能強迫他繼續履行轉租合同。

以上三個方面的內容就是房屋轉租中可能遇到的問題,如果你還需要了解房屋轉租中怎麼避免糾紛以及房屋轉租的法律規定可以諮詢本站網站獲得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