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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情形存在的房屋不得出租

房屋租賃 閱讀(9.86K)

房屋不得出租的情形如下: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
2.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4.權屬有爭議的;
5.屬於違法建築的;
6.不符合安全標準的;
7.已抵押,未經抵押權人同意的;
8.不符合公安、環保、衛生等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
9.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據】根據《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條:處分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以及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作重大修繕、變更性質或者用途的,應當經佔份額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體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間另有約定的除外

有哪些情形存在的房屋不得出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