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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間租房合同沒到期不想租了應該如何辦

房屋租賃 閱讀(1.66W)
疫情期間租房合同沒到期不想租了應該如何辦
律師解析:疫情期間租房合同沒到期不想租了的處理方式分別有:
1、承租人可以與出租人進行協商,提前解除租賃合同
2、疫情導致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的,可以通知或者請求法院解除租賃合同;
3、法律規定的其他解除租賃的方式等。
如果房東沒有違約,那麼解除合同需要按合同支付賠償金,也可以雙方協商賠償金額。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