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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可以作為拆遷安置的物件?

房屋租賃 閱讀(9.68K)
哪些人可以作為拆遷安置的物件?
律師解析:拆遷安置的物件應當是被拆遷人。
對房屋使用人的利益也予以保護,如在拆遷出租房屋時,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由拆遷人、被拆遷人、被拆遷房屋的承租人三方簽署;拆遷出租房屋時,被拆遷人和承租人對解決租賃關係達不成協議的,拆遷補償實行產權調換,並且承租人有權承租產權調換房。
協議的主要內容有:
(1)拆遷補償方式,貨幣補償金額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積、標準和地點;
(3產權調換房屋的差價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遷期限、搬遷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
(5)搬遷補助費和臨時安置補助費或停產停業損失費發放標準和支付方式;
(6)違約責任和爭議解決的方式;法律依據:《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第四條
拆遷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對被拆遷人給予補償、安置;被拆遷人應當在搬遷期限內完成搬遷。
本條例所稱拆遷人,是指取得房屋拆遷許可證的單位。
本條例所稱被拆遷人,是指被拆遷房屋的所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