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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合同標準版包括哪些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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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合同標準版包括哪些條款?

很多人都有過租房的經歷,當然對房屋租賃合同也不陌生。雖然說房屋租賃合同具體內容會根據實際情況而確定,但是合同也會有些通用的條款。那麼房屋租賃合同標準版本應該包括哪些條款?下面我們就跟隨本站小編了解一下。

房屋租賃合同範本標準版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房屋座落、間數、面積、房屋質量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年零__月,出租方從__年__月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年__月__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計達__個月的。

租房合同如因期滿而終止時,如承租人到期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出租人應當酌情延長租賃期限。如承租方逾期不搬遷,出租方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和申請執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損失由承租方負責賠償。合同期滿後,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優先權。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

租金的標準和交納期限,按國家__的規定執行(如國家沒有統一規定的,此條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協商確定,但不得任意抬高)

第四條 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修繕房屋是出租人的義務。出租人對房屋及其裝置應每隔__月(或年)認真檢查、修繕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出租人維修房屋時,承租人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出租人如確實無力修繕,可同承租人協商合修,屆時承租人付出修繕費用即用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償還。

第五條 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出租人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3、承租人需要與第三人互換住房時,應事先徵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應當支援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條款的規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負責賠償__元。

2、出租方未按時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負責償付違約金__元。

3、出租方未按時(或未按要求)修繕出租房屋的,負責償付違約金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員人身受到傷害或財物受毀的,負責賠償損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應及時如數補交外,應支付違約金__元。

5、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毀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七條 免責條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毀損和造成承租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範本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範本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範本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執1份;合同範本副本__份,送__單位備案。

出租方(蓋章)

承租方(蓋章)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至 年 月 日

綜上所述,房屋租賃合同通常包括房屋情況、租房支付方式、租期、雙方權利和義務、違約責任等條款。雙方簽署房屋租賃合同的時候,可以結合房屋租賃合同標準版本的相關條文根據實際情況做出調整,使房屋租賃合同內容全面,完整,從而最大限度的保障雙方權益,更多相關問題您可以諮詢本站揭陽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