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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合同基本要素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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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合同基本要素包括哪些

眾所周知,合同的內容都是由一個一個的條款構成的,而其中就包括了必備條款和其他條款,很顯然必備條款是必須要具有的,這也就是合同的基本要素。實踐中,不同型別的合同規定的基本要素不一樣,那房屋租賃合同基本要素都包括哪些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房屋租賃合同基本要素包括哪些

(一)房屋租賃當事人的姓名(名稱)和住所;

該條款主要是寫明雙方當事人的個人資訊:姓名、性別、住所、身份證號碼、聯絡電話等。

(二)房屋的坐落、面積、結構、附屬設施,傢俱和家電等室內設施狀況;

該條款主要寫明合同標的物,也即是房屋的坐落位置,房屋地址、面積、結構、房屋附屬設施和傢俱等。如果該房屋配有家電傢俱應列清單,並經雙方檢查確認數量及質量。

(三)租金和押金數額、支付方式;

合同要寫明該房屋的租金是多少,租金的支付方式是什麼?交付房租的時間是什麼時候。如果要交押金,押金是多少?押金的退還方式。

(四)租賃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寫明房屋的租賃用途,主要是為了防止一些違法分子利用出租屋進行一些違法行為。

(五)房屋和室內設施的安全效能;

簽訂房屋合同前,房客與房東對房屋的安全效能進行檢查,以保證居住的人身、財產安全。

(六)租賃期限;

具體約定房屋租賃的期限,租期屆滿後應如何處理。

(七)房屋維修責任;

房屋的維修責任一般有分兩種不同情況,如:因房屋自身原因損毀的,由房東負責維修;如果是由於房客的不適當使用造成損毀的,由房客負責維修。

(八)物業服務、水、電、燃氣等相關費用的繳納;

(九)爭議解決辦法和違約責任;

爭議解決方式包括:仲裁解決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其他約定。

二、房屋租賃合同常見的違約情形:

1、在房屋租賃關係上,要求解除租賃合同的一方,應該提前1個月通知對方,否則就屬於違約(合同另有約定除外),對方當事人有權要求其支付違約金。

2、租房合同中對違約金有約定(租房違約金的數額是由當事人雙方通過事先約定而確定的)則按約定的違約金比例支付。

3、約定的違約金過高或過低可以請求變更,約定的違約金超過實際損失30%的可認為約定過高,可要求降低。

4、房屋租賃合同中對違約金沒有約定,應按對方違約對你造成的實際損失來計算違約金並退回押金和多餘的房費。

5、租房違約金的支付是獨立於履行行為即給付房租之外的給付。

6、雙方按照租賃合同的約定處理,賠償約定的金額,如果協商不成,可到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大概包括了十種,具體內容各位可以在上文中進行了解。其中比較重要的除了租房的期限、租金等等,還有就是違約方面的約定了,畢竟在租房過程中也是很容易出現違約情況的,此時就可以按照之前約定好的違約條款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