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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應當提交什麼材料

房屋租賃 閱讀(2.74W)

應向租賃房屋所在地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提交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租賃當事人身份證明,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其他合法權屬證明等材料。
法律依據:
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
第十五條,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屋租賃合同
(二)房屋租賃當事人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其他合法權屬證明;
(四)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
房屋租賃當事人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合法、有效,不得隱瞞真實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

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應當提交什麼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