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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憑證怎麼辦理?

房屋租賃 閱讀(3.28W)

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憑證怎麼辦理?

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憑證怎麼辦理?

在房屋的租賃關係當中,除了雙方要簽訂房屋租賃合同之外,為了保險起見,也為了維護雙方的用房權益,一般都會進行房屋租賃的備案證明。有了這個證明之後,這個合同就有了法律的公正效力,如果以後出現了違約或者侵權的行為的話,可以以此為根據提起訴訟,更好地保障自己的權益。

對於房屋的租賃備案證明來講,相關的手續是比較複雜的,也是比較重要的,相關的流程也是需要我們去注意的。接下來小編就給大家介紹一下在房屋租賃備案證明當中,我們需要什麼樣的材料以及辦理的手續程式是什麼樣子的。

我們先來介紹一下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一般的程式是怎麼樣子的。這個證明的辦理與其他證明的辦理本身沒有太大的區別,具體可以分為以下幾個步驟。

首先:要由當事人,也就是承租人和出租人對於此證明提出申請,並且等待工作人員受理。待工作人員受理了之後會對相關的材料以及資訊的真實度進行稽核,如果稽核通過的話,就可以開具證明,同時在聯網的房屋租賃系統當中進行登記。此時,該房屋的租賃資訊就已經被記錄在案了,同時檔案當中也要會寫明該房屋的具體資訊。

在辦理地點上,各地的具體地點可能不太相同,但是普遍來講是由房屋登記管理部門或者是政府的服務大廳服務中心等地就可以辦理。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七百零三條  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條  租賃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

其次:在辦理的過程當中,出租人和承租人都需要符合一定的條件,交付一定的材料。就主體而言,出租人必須是房屋的所有權人,承租人必須要符合《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規定的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標準。如果雙方不符合主體規定的話,是不可以辦理該手續的。

具體來講,出租人應當提供以下的證明:

首先是出租人對於房屋的所有權證明,可以是所有權證或者是土地使用證等等,一定要證明出租人就是房子的主人;然後要提供出租人的個人身份證明,例如身份證或者是其他與身份證有同樣效力的,可以證明個人身份的證件。如果當事人不便來到現場,而是代理他人的話,代理人要出具代理證明或者是委託證明。

承租人來講,同樣也要提供相應的證件:

首先是要證明自己的身份,可以是身份證或者是其他與身份證相關的有同等效力的,能證明身份的材料。如果不是本市的居民,而是外地來本市打工居民的話,需要有所在單位開具的證明。如果是境外人士回國租房的話,要提供自己的護照或者是公安局開具的回鄉證明。

如果雙方的手續都齊全的話,按照上述的步驟就可以去相關的部門辦理房屋租賃備案證明了。

以上的手續,如果有一條不符合規定或者是沒有帶到現場的話,是不可以辦理證明的,所以在去辦理證明之前一定要檢查好自己的手續和相關證件是否完善。以及到了現場之後要按照工作人員的提示,按照法定的程式來進行辦理。在辦理完畢之後,要按照租賃合同履行自己的權利或者是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