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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違約終止房屋租賃合同需要支付違約金嗎?

房屋租賃 閱讀(1.04W)

因違約終止房屋租賃合同需要支付違約金嗎?

一、因違約終止房屋租賃合同需要支付違約金嗎?

因違約終止房屋租賃合同需要支付違約金。在我國,租房違約一般會根據違約的實際情況來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如果承租人想毀約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扣除定金或者要求承租人支付違約金。關於房屋租賃合同違約如何處理的問題,需要雙方進行充分協商,協商無效的可以向法院起訴解決。

二、房屋租賃合同違約怎麼辦?

1、承擔違約責任。

2、我國現行的《民法典》中一共規定了五大類違約責任形式:

(1)繼續履行,又稱強制履行;

(2)採取補救措施;

(3)賠償損失;

(4)定金責任;

(5)違約金責任,又稱違約罰款。

3、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三、租房違約如何賠付?

1、發生一方違約後、守約方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時,如果約定的違約金“低於”實際發生的損失,守約方可以起訴到法院請求增加違約金;如果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實際損失,違約方可以起訴到法院請求減少違約金。房屋租賃違約金也是如此。

2、租房合同違約金的計算根據合同的相關約定違約金來計算,定金和違約金以及損害賠償金不能重複計算。租房合同解除後,各種違約金的計算又因情況的不同二不同。

四、房屋租賃合同違約金的確定規定是什麼?

(1)違約金由雙方協商確定,沒有數額的限制,一般是根據雙方預測的因一方違約可能帶來的損失大小來確定的。

(2)發生一方違約後、守約方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時,如果約定的違約金“低於”實際發生的損失,守約方可以起訴到法院請求增加違約金;如果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實際損失,違約方可以起訴到法院請求減少違約金。

因房租租賃違約後,違約責任的承擔首先依合同約定執行(合同約定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如合同未約定違約責任的,則以我國相關的法律中的規定為準。當事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一定要仔細約定合同違約責任部分,避免出現不必要的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