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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丟失違約金需要支付嗎?

房屋租賃 閱讀(7.06K)

一、租房合同丟失違約金需要支付嗎?

租房合同丟失違約金需要支付嗎?

租房合同丟失違約金不一定需要支付。如果租賃合同中對違約金有約定(租房違約金的數額是由當事人雙方通過事先約定而確定的)、則按約定的違約金比例支付。如雙方在簽訂合同時,約定房屋租賃合同違約金為一個月的租金,那麼一旦違約,出租人就可以要求承租人支付一個月租金同樣數額的違約金,作為違約賠償。

二、房屋租賃合同違約金的計算方式規定是什麼?

(一)如果租賃合同中對違約金有約定(租房違約金的數額是由當事人雙方通過事先約定而確定的)、則按約定的違約金比例支付。如雙方在簽訂合同時,約定房屋租賃合同違約金為一個月的租金,那麼一旦違約,出租人就可以要求承租人支付一個月租金同樣數額的違約金,作為違約賠償;

(二)約定的違約金過高或過低可以請求變更,約定的違約金超過實際損失30%的可認為約定過高,可要求降低。如房屋租賃費用每月僅為1000元,而約定的違約金數額達到了一萬元,那麼違約的一方可以請求降低。

(三)房屋租賃合同中對違約金沒有約定,應按對方違約對當事人造成的實際損失來計算違約金並退回押金和多餘的房費。

(四)租房違約金的支付是獨立於履行行為即給付房租之外的給付,即如果承租人尚拖欠出租人租金1500元,那麼房屋租賃合同違約金是不包含在這1500元以內的。

(五)租房違約金的處理:雙方按照租賃合同的約定處理,賠償約定的金額,如果協商不成,可到法院提起訴訟。

因房租租賃違約後,違約責任的承擔首先依合同約定執行(合同約定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如合同未約定違約責任的,按照我國相關法法律中的規定執行。雙方當事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一定要仔細約定合同違約責任部分,如因房屋租賃糾紛而涉訴,金=建議委託專業的辯護律師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