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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簽訂租房合同違約起訴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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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當事人簽訂租房合同違約起訴誰?

當事人簽訂租房合同違約起訴誰?

合同當事人簽訂租房合同後存在不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違約行為,守約方可以以違約方為被告,向管轄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不受到侵害,具體的投訴維權方式有以下兩種:

1、可以向居民自治組織或者是居委會請求調解,也可以找房管所投訴,請求相關工作人員解決;

2、收集證據去法院起訴,由法院依法判決或者申請仲裁解決.

相關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三條 合同成立後,合同的基礎條件發生了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無法預見的、不屬於商業風險的重大變化,繼續履行合同對於當事人一方明顯不公平的,受不利影響的當事人可以與對方重新協商;在合理期限內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應當結合案件的實際情況,根據公平原則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二、當事人簽訂租房合同違約該如何處理?

租房違約一般會根據違約的實際情況來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如承租人毀壞房屋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採取補救措施,修復房屋或者是賠償損失;如果承租人想毀約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扣除定金或者要求承租人支付違約金。雙方可以協商處理,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相關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綜上所述,房屋租賃時要簽訂租賃合同,如果合同違約的就需要承擔違約的責任,合同違約糾紛雙方協商不成的情況下,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依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合同違約提起訴訟的,起訴人首先要收集證據和寫起訴書,然後到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符合起訴條件的法院會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