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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合同解除權的形式有哪幾種

房屋租賃 閱讀(7.53K)

房屋租賃合同的解除方式有以下幾種:
第一、房屋租賃合同約定解除。自雙方當事人達自協議生效解除協議或在原合同中約定的解除合同條件發生後時當事人一方向另一方送達的通知到達對方時即解除。
第二、房屋租賃合同法定法定解除,當事人可通過向人民法院起訴、或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通知對方的形式來得到實現。
第三、因承租人無正當理由違約而導致租賃合同的解除,則須經過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的確認。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九條 因不可歸責於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的,承租人可以請求減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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