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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合同違約怎麼賠償?

房屋租賃 閱讀(2.39W)

租賃合同違約怎麼賠償?

現如今,可謂是買房難啊,很多人因沒有足夠資金錢而選擇了租房,在有條件或有必要的時候再買房。一般下,為了公平與保障問題,都是會簽署合同的,那麼,若是有特殊情況要違約了,租賃合同違約怎麼賠償呢,這估計還會是很多人煩惱的事情,接下來,容本站小編給您進行相關的介紹。

一、租賃合同違約怎麼賠償

1、發生一方違約後、守約方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時,如果約定的違約金“低於”實際發生的損失,守約方可以起訴到法院請求增加違約金;如果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實際損失,違約方可以起訴到法院請求減少違約金。房屋租賃違約金也是如此。

2、租房合同違約金的計算根據合同的相關約定違約金來計算,定金和違約金以及損害賠償金不能重複計算。租房合同解除後,各種違約金的計算又因情況的不同二不同。

3、合同法沒有規定房屋租賃違約金的標準,都是房屋租賃雙方自行約定違約金的數量,雙方認可就可以。約定的違約金高請求減少時;必須是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實際損失,也就是懸殊,比如實際損失只有一百元,但約定的違約金卻有幾千元。如果算“過分高於”,是法官的自由裁量範圍。

4、一般認為,現行合同法所確立的違約金制度是不具有懲罰性的違約金制度,而屬於賠償性違約金制度。即使約定的違約金數額高於實際損失,也不能改變這種基本屬性。關於當事人是否可以約定單純的懲罰性違約金,合同法未作明確規定。通說認為此種約定並非無效,但其性質仍屬違約的損害賠償。

5、在房屋租賃關係上,要求解除租賃合同的一方,應該提取1個月通知對方;否則就屬於違約(合同另有約定除外)。合同中有約定違約金的按照合同的約定執行,但約定的違約金過高或過低可以請求變更,合同中沒有就違約金進行約定,那麼違約金就是違約方造成損失的數額。也就是說如果你沒有約定違約金的具體數額你就只能要求賠償損失了。

二、相關法律規定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

第五百七十七條 【實際違約】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八十四條 【賠償損失】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第五百九十一條 【防止損失擴大的義務】當事人一方違約後,對方應當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當事人因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在法律上,沒有規定特定的違約賠款金額,這個可以在簽署的時候約定好,避免引起之後不必要的糾紛和麻煩。現在,租賃合同違約怎麼賠償這一方面的知識,您是否已經有所瞭解了呢,若是您有需要,不妨諮詢下我們本站的線上律師來解答你的疑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