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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合同沒約定違約金違約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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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合同沒約定違約金違約怎麼辦?

  一、房屋租賃合同沒規定違約金違約怎麼辦?

(一)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因此違約金的適用是以雙方當事人達成合意為前提的,如果合同中沒有對違約金作出相關約定,一方違約,另一方在仲裁請求中主張違約金的,依法是無法得到支援的。

      (二)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沒有約定違約金的,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另一方當事人依然可以依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要求違約一方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損失的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三)對於未約定違約金的,在判決時候可以不支援違約金。但是對於雙方約定了違約金但是未約定標準的,根據最高法院《關於逾期付款違約金應當按照何種標準計算問題的批覆》規定,對於合同當事人沒有約定逾期付款違約金標準的,人民法院可以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逾期付款違約金。

       利息約定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關於人民幣貸款利率有關問題的通知》第三條“關於罰息利率問題”中規定:“逾期貸款(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日期還款的借款)罰息利率由現行按日萬分之二點一計收利息,改為在借款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

       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罰息利率,由現行按日萬分之五計收利息,改為在借款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100%。對逾期或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從逾期或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之日起,按罰息利率計收利息,直至清償本息為止。對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按罰息利率計收復利。

 二、房屋租賃合同的特徵

(一)房屋租賃合同是不動產租賃合同。以租賃物的種類為標準,租賃合同可以分為動產租賃合同和不動產租賃合同。房屋租賃合同是以房屋為標的物的合同,屬於不動產租賃合同。

(二)合同的相對性會受到法律的一定限制。具體表現為:①“買賣不破租賃”原則對房屋受讓人的限制。為保護承租人的利益,法律確立了“買賣不破租賃”原則。根據該原則,在租賃期限內,租賃房屋的所有權發生變動的,原租賃合同對承租人和房屋受讓人繼續有效。《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房屋租賃期間出租人出售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售前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三)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二十年。租賃期間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如果在租房合同中沒有規定違約金但是有一方違約的請況下,另一方只能要求物件繼續承擔租房合同的責任或者雙方共同協商賠償一定的經濟損失,這個時候是沒有違約金的,因為租房合同中沒有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