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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房屋出租人的權利有哪些?

房屋租賃 閱讀(3.02W)

廣州房屋出租人的權利有哪些?

房屋租賃是指出租人(一般為房屋所有權人)將房屋出租給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為。那麼廣州房屋出租人的權利有哪些?本站小編為您整理了相關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出租人所享有的權利:

1、 出租人有權向承租人收取租金,但必須依照租賃合同規定,並且應向承租人開具發票和收據;

2、 出租人有權按合同規定收取不超過3個月金額的保證金;

3、 租賃期限已滿而又沒有重新簽定租賃合同的,出租人有權按合同約定期限收回房屋。如承租人拒不遷出,出租人可以請求房地產主管部門責令其遷出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 如承租人利用房屋進行違法活動、擅自改變房屋結構或約定用途、擅自將房屋轉讓、轉租或調換使用、拖欠租金累計6個月以上或連續拖欠租金3個月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