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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產權房買賣有什麼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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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產權房買賣有什麼風險

“小產權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們在社會實踐中形成的一種約定俗成的稱謂。所謂“小產權房”是指在農民集體土地上建設的房屋,未繳納土地出讓金等費用,其產權證不是由國家房管部門頒發,而是由鄉政府或村委會頒發,所以叫做“鄉產權房”,又叫 “小產權房”。小產權房佔用的是集體土地,按照我國現行法律,這類土地只能用於農業生產或者作為農民的宅基地,土地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它沒有產權,更沒有國家的土地使用證和預售許可證,因此小產權就是沒產權。

    小產權和大產權的區別是什麼

大產權即完全產權,包括房產使用權證與國有土地使用權。大產權的房屋在進入二級市場時,無需繳納土地出讓金和收益收成。小產權即不完全產權,只包括房屋的使用權,它與大產權的本質區別在於土地使用權。通俗的解釋,買的房再轉讓時不用再交土地出讓金的叫“大產權”,再轉讓時要補繳土地出讓金的叫“小產權”。從價格看,小產權房價格只有同樣位置商品房價格的40%至60%。從住房形態看,一樣是普通住宅。從買賣手續看,沒有繳納商品房買賣的契稅。從使用成本看,物業費便宜、水電費便宜、採暖費便宜。從物業管理看,由鄉政府指定的開發商成立物業管理機構進行管理,服務管理水平不是很高。

購買小產權房屋存在哪些風險

    第一,以北京為例,根據北京市建委發出購房風險提示指出,“使用權”、“鄉產權”、“小產權”的房屋無產權保障,不具有房屋所有、轉讓、處分、收益等權利,且不能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手續。
   第二,像小產權中沒有國家的產權證書,只有鄉政府或村委會給的產權證,不能像大產權的房子一樣抵押、流轉。如果遇到國家徵地或拆遷,購房人的利益將很難保證。雙方簽署的購房合同也不是法律認可的正式購房合同,如果房產出現糾紛,缺少法律支援。
  第三,購買鄉產權那樣的小產權房無法辦理貸款,只能一次性或分期付款,這樣無形中會加大購房人的資金壓力,增加購房風險。

如何防範這些風險

綜上所述,根據現有政策,國家是不予支援消費者購買小產權房屋的,對此,本站提醒購房者要慎而為之。不要因為省錢,或一味跟隨“潮流”而“貪小利、吃大虧”,得不償失。根據小產權房最新政策,國土資源部表示將力爭完成全國農村集體土地的確權登記發證工作,並明確指出,小產權房不得登記發證。

當然,小產權房得不到現有法律體系的支援是一個基本的事實。而小產權房與商品房巨大的價格落差,造就了其廣闊的市場需求也是一個不爭的事實。在現有的住房供應體系不能全面滿足民眾住房需求的情況下,小產權房的出現,應該說是具有一定合理性的。如果您已經購買了小產權房,希望您持續關注本站及時查詢國家對於小產權房的最新政策,或者通過本站委託當地有經驗的律師為您提供專業的法律服務,使您的合法權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護。